摘要:清光緒末期,清政府排除外國勢力幹擾,以國家資本獨立投入基礎建設,預算五百萬(wan) 兩(liang) 白銀築建中國北方重要鐵路幹線京張鐵路,設計、施工完全由中國人完成。張家口作為(wei) 京張鐵路的終點,在清代由於(yu) 旅蒙商貿和中俄外貿的興(xing) 盛與(yu) 發展,已經成為(wei) 了中國北方的重要商埠。與(yu) 國家基本建設相契合,張家口怡安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於(yu) 光緒三十四年(1908)七月初十日注冊(ce) 成立,宣統元年(1909)十月初一日發行股票,共集民間資本十八萬(wan) 六千四百兩(liang) 白銀,設立發起人優(you) 先股200股,章程規定不售外國人股權等。怡安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在張家口通橋以東(dong) (現橋東(dong) 區)、車站周圍等地界陸續購置約五百畝(mu) 土地,開發以商業(ye) 地產(chan) 為(wei) 主的建設,形成了清末民初時期張家口新的商圈---橋東(dong) 怡安商圈。
關(guan) 鍵詞:京張鐵路、張家口、怡安公司、商業(ye) 地產(chan) 、資本
引言
二十世紀初葉,清政府及全社會(hui) 麵臨(lin) 著嚴(yan) 峻的挑戰,封建社會(hui) 體(ti) 製下的國家發展與(yu) 進步,將如何應對以炮艦為(wei) 手段進入到中國的西方列強,清廷開始做出相關(guan) 的改革。在發展工商業(ye) 發展方麵,設置了為(wei) 工商行業(ye) 發展服務的衙門,連續頒布了相關(guan) 的商律,以求整飭中國民族工商各業(ye) ,鞏固國計民生的相關(guan) 市場。這就是著名的清末新政改革的主要內(nei) 容之一。
京張鐵路並不是中國近代史上築建的第一條鐵路,但是從(cong) 築建項目提出伊始,便麵臨(lin) 著外國勢力的嚴(yan) 重幹擾。為(wei) 此,清政府與(yu) 俄、英兩(liang) 國相繼談判,維護了京張鐵路的國有路權。然而,一些官員提出利用商家集股築建京張鐵路的奏折,朝廷予以拒絕。清廷決(jue) 定以國家資本投入建設,以利國家資本生息、國庫收入自主。京張鐵路是國家資本投入基礎建設的第一個(ge) 項目,而當下中國倡導的“一帶一路”區域發展,仍是以集合國家力量做好基礎建設。在京張鐵路通車前後,張家口已顯現出新的商機,著名的張家口怡安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怡安公司)成立。該公司集合民間資本,與(yu) 國家資本投入的京張鐵路緊密契合,快速跟進開發商業(ye) 地產(chan) ,為(wei) 延續張家口二百多年商貿業(ye) 史做好了後續鋪墊。
本文旨在利用曆史檔案等史料,分析京張鐵路的築建及其引帶的怡安商圈開發相互內(nei) 在聯係,展開110年前中國近代國家資本投入基礎建設與(yu) 民間資本商業(ye) 地產(chan) 開發相契合的範例。這個(ge) “契合”不是偶爾巧合,也不是由當時政府強行督導的融合、結合,這個(ge) 範例應該堪稱中國近代史上國家資本與(yu) 民間資本相契合的第一範例,而且是一個(ge) 非常成功的範例。
一、京張鐵路籌措國有資本投入建設與(yu) 民間資本即時跟進把握商機
清代光緒朝時期,中國鐵路建設開始起步,並進入一個(ge) 相對快速發展時期,但是各條鐵路的建設費用無非是借貸外國資本或民間資本集股。鐵路的路權本身應是國家主權的體(ti) 現,但是此時由於(yu) 國家處於(yu) 積貧積弱的狀態,國家財力脆弱,難以有足夠資本通盤規劃鐵路建設。若借貸外資其鐵路運營收入又受製於(yu) 外人,故清末時期我國鐵路修築權已被少數西方列強攫取瓜分。在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前後,時任關(guan) 內(nei) 外鐵路總工程司的英國人擅自測量北京至張家口路段,引發了俄國和英國對於(yu) 張家口以北區域控製權的爭(zheng) 奪。鑒於(yu) 英、俄兩(liang) 國的爭(zheng) 奪,清政府相繼與(yu) 之談判,最終促成了利用關(guan) 內(nei) 外鐵路盈餘(yu) 、由中國人自己築建的協定。這樣啟用國有資本築建京張鐵路成為(wei) 了中國近代史上一件重要的事件。
關(guan) 於(yu) 京張鐵路的研究文章較多,主要側(ce) 重於(yu) 詹天佑設計施工方麵。還有段海龍的《晚清京張鐵路的修建經費問題》一文,載於(yu) 《曆史檔案》2013年第3期,該文著重分析了建設費用的來源和建設費用支出等問題。而本文則從(cong) 築建費用資金取向的視角,強調了清政府以“國家資本投入鐵路基礎建設”這個(ge) 觀點。
段海龍一文和《北京誌》中均記述有關(guan) 築建京張鐵路之前民間資本望以集股投資的願望,但是遭到朝廷的拒絕。 另查閱光緒三十一年三月初八日山東(dong) 道監察禦史阿查本《奏為(wei) 商人李遇龍集款建造京張鐵路請飭商部先驗收報效銀兩(liang) 後發照開工事》一折雲(yun) :
……今有山東(dong) 商人李遇龍者來至,奴才本道謁見,當經麵加詳詢。據雲(yun) ,自光緒二十九年招集商款,擬立中興(xing) 鐵路公司建造京張鐵路,所集並無洋股,均出華商。是以款钜難齊因循三載,現在款已集成,聽候提用。如能興(xing) 辦,自開車之日起,除公司棧局股息等項外,將餘(yu) 利作為(wei) 十成,以三成報效國家,以三成歸本,以二成給股東(dong) ,餘(yu) 利以一成為(wei) 歲修,以一成為(wei) 在事人等薪水。並先行報效國家二十萬(wan) 兩(liang) 稍抒犬馬之忱。
此折中看到中國商人集股籌資築建京張鐵路的熱衷,辛苦三年籌得華商資本巨款,並擬立“中興(xing) 鐵路公司”建造京張鐵路。並且應允將運營後餘(yu) 利的三成報效國家,而且要先獻出二十萬(wan) 兩(liang) “稍抒犬馬之忱”。如此的投資熱情並沒有換來朝廷的讚許,統統遭拒。
段海龍一文指出,“該路所需修建經費約為(wei) 當時清政府年財政收入的十分之一 ”,即五百萬(wan) 兩(liang) 預算。這筆巨資並不是存於(yu) 清廷國庫內(nei) 的庫銀,而是清廷官員袁世凱和胡燏棻在與(yu) 英俄兩(liang) 國談判周旋後獲得的一次利益機會(hui) 。清廷關(guan) 內(nei) 外鐵路的年收入本屬於(yu) 清政府財政收入之內(nei) ,隻是由於(yu) 借款於(yu) 英國,需要用盈利還貸還息,所有盈利存於(yu) 天津匯豐(feng) 銀行,提款使用要與(yu) 英方商議方可。這一點或許成為(wei) 決(jue) 策京張鐵路經費不再借貸外國資本的緣由之一,資金取向完全為(wei) 國家資本,以避免盈利被他人把持而喪(sang) 失國家財政自主。
清政府築建京張鐵路的資金取向藉以明確,且與(yu) 英國簽訂了《關(guan) 內(nei) 外鐵路交還以後章程》,規定“凡欲新修鐵路……蓋如北京或豐(feng) 台至長城向北鐵路……不得入他人之手,致妨礙中國北方鐵路利益”。京張鐵路作為(wei) “不得入他人之手”的第一條鐵路,其築建資金取向當為(wei) 首要決(jue) 策,在當時必然有著特殊的曆史意義(yi) 。國際環境與(yu) 國內(nei) 環境的變化和需求,推動了中國近代史上第一筆國家資本鐵路基礎建設項目,這個(ge) 項目的資金取向之策可以看作是清政府國家發展的一項戰略舉(ju) 措,也是清末唯一的以國家資本投入鐵路建設的範例。
京張鐵路築建期間,中國民間資本即時跟進把握商機,遂有怡安公司開發商業(ye) 地產(chan) 的行為(wei) 。張家口最初的商貿業(ye) 、手工業(ye) 街區以通橋西的上下兩(liang) 堡之間形成,老城區東(dong) 側(ce) 有清水河所阻,西側(ce) 為(wei) 山麓溝壑攔擋,所形成的街區狹長、麵積有限。即使清朝旅蒙商貿和中俄外貿最為(wei) 興(xing) 盛之期,這種狹長而擁擠的商貿業(ye) 街區布局沒有任何改觀。在京張鐵路於(yu) 清宣統元年(1909年)十月全線通車後,怡安公司就在清水河以東(dong) (通橋以東(dong) )已經購置的土地上,逐步開發建設了張家口新的商貿業(ye) 街區、居民住宅等,為(wei) 張家口帶來了“怡安商圈”。至此張家口這座以商貿業(ye) 為(wei) 主的城市麵積擴容了近40%。對於(yu) 京張鐵路的築建與(yu) 怡安公司開發商業(ye) 地產(chan) 的之契合,其發生在張家口的基礎條件,大致如下:
第一,天津得“地利”之便。袁世凱時任關(guan) 內(nei) 外鐵路總辦和直隸總督,天津為(wei) 總督府駐地之一,張家口為(wei) 直隸省宣化府萬(wan) 全縣之地方;京張鐵路工程局首設在天津;京張鐵路的築建費用掌握在天津匯豐(feng) 銀行,調度資金就近方便。
第二,廣東(dong) 得“人和”之力。詹天佑為(wei) 廣東(dong) 南海縣人,而怡安公司主要的發起人梁炎卿、陳祝齡(高要)、陳文泉(順德)、黃季才(番禺)、何澤生等全部是廣東(dong) 籍人士,梁炎卿就是廣東(dong) 南海縣人、與(yu) 詹天佑為(wei) 同鄉(xiang) ;投資人居住於(yu) 天津英租界內(nei) ,梁炎卿擔任英商怡和洋行、高林洋行買(mai) 辦,熟悉天津商界、銀行界各路首領、信息靈通。
第三,商家發展逢“天時”(清政府)支持。清政府此前已經頒布《股份有限公司條律》、《商會(hui) 法》等多部商律,張家口已有商務總局,多家洋行業(ye) 務代理,還有繁盛的旅蒙貿易和與(yu) 天津長久的商業(ye) 往來,等等。另外,國家利益之下的相互支撐,既然不借外國資本築建鐵路,怡安公司也拒絕外國股本投入。
綜上所議,投資商人基於(yu) 廣東(dong) 同鄉(xiang) 的地域概念,又身處天津這座開放的城市中,直隸總督府、京張鐵路工程處、英商怡和洋行、匯豐(feng) 銀行等集中於(yu) 此,有著豐(feng) 富的信息量和方便的溝通渠道。他們(men) 眼界寬闊,熟悉西方國家商道,深知鐵路與(yu) 商貿的密切關(guan) 係。如此的人和、地利、天時條件,必然使廣東(dong) 籍天津商人最早的把握住商機,快速跟進京張鐵路築建項目。而久駐張家口的晉商集團或其他商幫缺少這種能量,沒有及時跟進國家基礎建設投資以獲取利益。
二、張家口怡安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的創建及怡安商圈的形成
(一)、怡安公司購置通橋以東(dong) 地畝(mu) 之最早時間點及其正式注冊(ce) 時間
怡安公司於(yu)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初十日呈準清農(nong) 工商部注冊(ce) ,時訂二十四條章程,注明“曾於(yu) 光緒三十年起在該埠通橋附近陸續購買(mai) 淨地、灰土房屋、菜園、菩提園等,共四百五十餘(yu) 畝(mu) ,旋因京張鐵路車站正設是處,占用九十餘(yu) 畝(mu) 除外,尚餘(yu) 三百七十餘(yu) 畝(mu) 。” 而在宣統元年(1909年)十月發行股票時重新製訂的章程中:“本公司發起人等經於(yu) 前數年在張家口通橋之東(dong) ,先後購入地基五百餘(yu) 畝(mu) ,現已陸續修建鋪房出租”。 另外民國十八年(1929年)三月初四股東(dong) 會(hui) 議計“未建房存地二百九拾一畝(mu) 六分,已建房占地基二百一十畝(mu) ”。
從(cong) 怡安公司“地契部照號數登記” 看到,購買(mai) 土地後更變地契的時間最早為(wei) 光緒三十一年三月二十號。但是“詹天佑於(yu) 光緒三十一年三月開始初測,五月三十一日抵達張家口,並初選張家口站站址。……初選的位置是個(ge) 好地方……,但是恐遇特大洪水時受災,故稍向東(dong) 移至高地。且所用之地非田畝(mu) ,地價(jia) 不太高”。 由於(yu) 詹天佑最終測定的張家口車站位置(測點235號)占用了該公司的大約九十餘(yu) 畝(mu) ,那麽(me) 可以肯定被占用的地畝(mu) 早已在詹天佑來張家口初測之前購買(mai) 在手中,也就是光緒三十一年前,最遲為(wei) 光緒三十年,或再早二、三年也有可能。
怡安公司正式注冊(ce) 時間為(wei)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初十日,清“農(nong) 工商部公司注冊(ce) 局”頒發注冊(ce) 證書(shu) ,證書(shu) 上注明:“茲(zi) 據直隸省宣化府萬(wan) 全縣張家口地方怡安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呈請注冊(ce) ,前來覆與(yu) 奏定公司注冊(ce) 章程所列各條款,均屬相符,即準其注冊(ce) ,為(wei) 此特給執照,以資信守須至執照者。” 怡安公司歸為(wei) 注冊(ce) 第六類第叁拾伍號、營業(ye) 執照為(wei) 第貳百肆拾柒號。
(二)怡安公司三次所列公司章程內(nei) 容簡述公司章程及其演變
怡安公司在注冊(ce) 時,製定本公司章程共計二十四條(下簡稱24條);翌年發行股票之時,提交的公司章程為(wei) 十一條(下簡稱11條),縮減了大部分文字,條理清晰簡練;民國十九年(1930)依據國民政府新的公司注冊(ce) 暫行規則,重新向工商部注冊(ce) 總局換領新的營業(ye) 執照,又將公司章程修改為(wei) 二十條呈報(下簡稱20條)。至此,怡安公司在不同的階段,依據應時政府相關(guan) 規定,共製訂過三次本公司章程。
怡安公司先後製訂過24條、11條、20條章程。在發行的股票票麵上注有“所有章程以商部第二次存案為(wei) 準”,即為(wei) 十一條章程。
以下擇選三次章程中幾款條目介紹。
1、“本公司既注冊(ce) 作為(wei) 有限公司,則日後如有虧(kui) 累溢於(yu) 股本全數之外,與(yu) 各股友無涉”(24條)。怡安公司應該是張家口清末商界第一家注冊(ce) 於(yu) 國家衙門的有限責任公司,完全擺脫了落後的傳(chuan) 統的“合夥(huo) 製無限責任”模式。
2、“本公司股份不準洋人占認,並不準展轉洋人,以免日後久別生枝節”(24條);“即轉售與(yu) 外國人,亦須至本公司更名換票”(11條);“本公司股份不得轉售外國人,如有轉讓他國人者,應先將股票送由本公司過戶登錄股東(dong) 名簿”(20條)。”
三次章程中全部規定本公司股票不得外國人持有。一則檔案記錄有陳祝齡的繼承人將股票轉給蘇聯人,而公司未準予辦理轉讓手續。
3、“公司設總董一人、經理一人、副董一人,均有監督公司一切事務之權。以上各員須有股本銀五千兩(liang) ,方為(wei) 合選”(24條);“本公司設董事四位,經營公司一切事務,由各股東(dong) 公舉(ju) ,惟須有股本五千兩(liang) 以上者,方為(wei) 合格”(11條);“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一人,由股東(dong) 會(hui) 公舉(ju) ,但須有股本五千兩(liang) 以上者方為(wei) 合格”(20條)。
怡安公司的董事會(hui) 體(ti) 製一直維續,隻是人數、建製稍有不同。重點在於(yu) 必須具備股本金五千兩(liang) (50股)才有資格任職,而在怡安公司具有這麽(me) 大股本的投資者僅(jin) 有幾人。
4、“本公司股本由交銀次日起,按周年七厘作息。每半年結賬一次,至年終除將資本官息按股均派外,其餘(yu) 溢利先提出一成作為(wei) 公積,餘(yu) 作為(wei) 壹千一百二十股按股均分”(24條);“本公司年終總結所得進款,除薪金費用外,先提公積十分之一作為(wei) 房屋自保火險費,其餘(yu) 溢利按股均分,應照第三條章程辦理”(11條);“本公司每年年終結賬一次,分配純利依照公司條例(注:政府條例)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應僅(jin) 先提存公積金二十分之一,其餘(yu) 得利平均分配給各股東(dong) ”(20條)。
怡安公司關(guan) 於(yu) 股東(dong) 資本生息的分配有所變化。“24條”章程中規定先是股本按周年七厘官息分配外,其餘(yu) 溢利除去公積金後再派紅利。而其後章程中則不再有官息分配,直接在提取公積金後按股分配溢利。“11條”章程中將提取的公積金作為(wei) “房屋自保火險”使用,有著超前的保險意識,可能在天津的保險公司投保,張家口在民國元年十月有“永年人壽保險分公司”進駐,其它保險公司沒有記載。
5、“本公司發起人等經於(yu) 前數年在張家口通橋之東(dong) ,先後購入地基五百餘(yu) 畝(mu) ,現已陸續修建鋪房出租”(11條);“本公司專(zhuan) 辦購置地畝(mu) 添修房屋出租等營業(ye) ”(20條)。
怡安公司在民國十九年(1930年)的“20條”章程中,營業(ye) 項目中明確為(wei) “專(zhuan) 辦購置地畝(mu) 添修房屋出租等業(ye) 務”,這是先後三個(ge) 章程中首次明確營業(ye) 項目。
(三)、怡安公司發起人置換股權及其資本總額演變
怡安公司的發起人在京張鐵路築建未獲奏準之前,開始購置地畝(mu) ,投資額已不是小數。在《24條》前言申明:
張家口一埠為(wei) 大小庫倫(lun) 出入孔道,出產(chan) 皮毛最多,故數百年素稱繁盛者。京張鐵路指日告成,張庫鐵路刻期興(xing) 築……將來該埠商業(ye) 之發達誠未可量,同人早有所見,曾於(yu) 光緒三十年起在該埠通橋附近陸續購買(mai) 淨地等……現在之淨地及內(nei) 中土房、磚窯、新蓋房、菩提園等,係由創辦人先行集股置買(mai) ,今創辦人情願將上開各項讓歸本公司接管,共作價(jia) 京公砝足銀五萬(wan) 七千兩(liang) ,由本公司按股發還股票,以抵地價(jia) 。
怡安公司的發起人在一百一十年前對於(yu) 京張鐵路將為(wei) 張家口帶來的變化,判斷的十分準確,並將近五年以來的先期投入不留分毫,作價(jia) 五萬(wan) 七千兩(liang) 在通車前一年作為(wei) 公司的“原始股”,開辦有限股份製產(chan) 業(ye) 公司。
《24條》章程約定集資十萬(wan) 兩(liang) ,每股一百兩(liang) ,共集一千股。除創辦人先期投入作價(jia) 五萬(wan) 七千兩(liang) 外,另需集資四萬(wan) 三千兩(liang) 。在第十八條中規定:“溢利(紅利)先提出一成作為(wei) 公積金,餘(yu) 作為(wei) 壹千一百二十股按股均分,內(nei) 有壹佰二十股係公議作為(wei) 優(you) 先股,以報發起人數年來經營締造之勞。”
《11條》章程第二條規定:“本公司召集股本二十四萬(wan) 兩(liang) 作為(wei) 二千四百股,每股京公砝足銀一百兩(liang) 。先集一千二百股,餘(yu) 一千二百股俟工程需要再行召集”。第三條規定:“本公司股份內(nei) 有優(you) 先股二百股……每年溢利比普通股加倍發給,以報發起人……”
怡安公司曾向北洋政府工商部總務廳匯報1916年12月底公司股本狀況,其備考注:“資本原議拾萬(wan) 兩(liang) ,隨定二十四萬(wan) 兩(liang) ,實收壹仟八百六十四股,每股京公砝銀壹百兩(liang) ,共繳納銀壹拾八萬(wan) 六千四百兩(liang) 作為(wei) 總額。” 這是怡安公司發行股票時所記錄的最終集資數額,這個(ge) 股本總額從(cong) 清宣統元年(1909年)一直延續到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未變。怡安公司於(yu) “一九四七年二月第一次加股一八六四.四(股),每股法幣一萬(wan) 元;一九四八年四月第二次加股三七二八股,每股法幣十萬(wan) 元;總共股數為(wei) 七四五六.四股。” 至此,怡安公司的股本總額演變終結。原有公司發起人的優(you) 先股一直為(wei) 二百股,溢利每年加倍發給其持有人及其繼承人。
(四)、怡安公司發起人股權及宣統元年始發股票介紹
怡安公司發起人於(yu) 注冊(ce) 前先期投入資本可以置換570股,應時確定集資十萬(wan) 兩(liang) 計1000股,占有57%公司股份,除去570股參加平均分配後,另外還加有120股平均紅利。120虛股與(yu) 公司1000實股比較,為(wei) 12%。怡安公司於(yu) 正式發行股票時,實際集股1864股,集資十八萬(wan) 六千四百兩(liang) 。發起人原有的570股占有公司30.6%股權,低於(yu) 一年之前的57%股權。
《11條》第三條規定了“本公司股份內(nei) 有優(you) 先股二百股,其股本仍按數交足,惟每年溢利比普通股加倍發給,以報發起人數年來經營締造之勞,發起人不支薪金,不受花紅。”另外,公司專(zhuan) 門印發“優(you) 先股票”,股票上文字注明“此股票係按照章程第三條辦理,每年溢利比普通股加倍發給,合並敘明”。 在1864股中,設有優(you) 先股200股,占10.7%,低於(yu) 前一年公司注冊(ce) 時的12%。發起人占有的200股優(you) 先股本金二萬(wan) 兩(liang) ,即使加倍發給溢利,也隻是四萬(wan) 兩(liang) 的股本金額紅利,還是低於(yu) 發起人原始股本五萬(wan) 七千兩(liang) 的的數字。
張家口收藏家存有一張怡安公司普通股票實物件, 非常珍貴。這張普通股票編號為(wei) 1009號,票麵注明持有者為(wei) “揀花風館”, 且無轉讓記錄。經過查對,民國五年(1916年)和民國十八年(1929年)時“揀花仙館”仍然持有怡安公司股票50股,並備注為(wei) “生生堂”,持有人籍貫為(wei) 天津,沒有詳細地址和其它記載。
表一 張家口怡安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優(you) 先股名冊(ce) (民國十八年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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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股 票 號 數 |
股 數 |
備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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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炎卿 |
一號至五十號 |
五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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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五十一號至一百號 |
五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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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澤生 |
一百零一號至一百零二號 |
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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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一百零五號至一百一十二號 |
八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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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記 |
一百零三號至一百零四號 |
二股 |
即趙李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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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一百一十九號 |
一股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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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一百一十三號至一百一十六號 |
四股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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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一百三十八號至一百五十號 |
十三股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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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媯蔭堂 |
一百五十一號至二百號 |
五十股 |
即陳文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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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祝齡 |
一百一十七號至一百一十八號 |
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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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一百二十號至一百三十七號 |
十八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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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共計優(you) 先股二百股。
注:此表記錄是否為(wei) 宣統元年發行股票時期的優(you) 先股持有者難以確認,如優(you) 先股票134號就已有過轉讓。但是該股票實物件的號數和原有持有者可以被確認為(wei) 發行時的記錄。
(五)、怡安公司發起人股份占有變化及其他股東(dong)
怡安公司發起人原有五萬(wan) 七千兩(liang) 置換的570股,各自占有多少沒有原始記載,隻能從(cong) 各自得到的優(you) 先股比例分析。優(you) 先股持有者分配計十一戶,名單卻隻有梁炎卿、何澤生、陳祝齡、陳媯蔭堂(陳文泉)、薑記(趙李卿)等五戶,其他均為(wei) 掛名或是自家另記。五戶記名的股東(dong) 中,梁炎卿名下占有優(you) 先股總數的二分之一,那麽(me) 他應該在570股中也應占有50%;何澤生名下占有優(you) 先股總數的5%;薑記(趙李卿)名下占有優(you) 先股10%;陳媯蔭堂(陳文泉)占有優(you) 先股25%;陳祝齡占有10%。梁炎卿應是最大投資者,陳媯蔭堂位第二。
依據民國五年(1916)調查資料看,何澤生已成為(wei) 怡安公司第一大股東(dong) ,梁炎卿為(wei) 第二、陳祝齡為(wei) 第三,陳媯蔭堂由股份25%下降到9%為(wei) 第四。通過分析,遠在香港渣甸行(Jardine Matheson&Co;香港怡和洋行)的何澤生看到了京張鐵路即將通車帶來的紅利,雖然優(you) 先股占有比例僅(jin) 為(wei) 5%,但是在發行股票時增加了投資,實際占有怡安公司正式發行股票後的25%股份,成為(wei) 最大投資者;梁炎卿則降為(wei) 怡安公司第二大股東(dong) ,從(cong) 占有50%的優(you) 先股比例降為(wei) 占有怡安公司20%的實際股份。
其他股東(dong) 狀況。從(cong) 民國五年(1916年)和民國十九年(1930年)的怡安公司現有股東(dong) 名冊(ce) 看到,除了廣東(dong) 籍的主要投資者外,還有“薑記”、“揀花風館”、“信義(yi) 德”等幾戶非廣東(dong) 籍投資者。“薑記”主要代表為(wei) 吉林官銀錢號,而“揀花風館”隻知天津籍貫。重要的是有幾戶山西商人也參與(yu) 了怡安公司股票的認購,為(wei) 晉商投資近代張家口商業(ye) 方麵開辟了新的路徑。
怡安公司從(cong) 清宣統元年集資發行發股票後,運行三十八年並未增資擴股。日寇侵占張家口八年中,怡安公司失去了股權收益。一九四七年、一九四八年兩(liang) 次增資擴股,從(cong) 1864股變為(wei) 7456.4股,此時股東(dong) 人數增至57戶,而股東(dong) 姓名中原有的幾大投資者難見蹤跡,幾乎全部轉給自家繼承者。
(六)、怡安公司商業(ye) 地產(chan) 開發模式及投資收益
“張家口怡安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為(wei) 注冊(ce) 名稱,雖未有房地產(chan) 名稱,但卻是以商業(ye) 地產(chan) 租賃為(wei) 實,也沒有以炒賣土地獲取暴利。
怡安公司的地畝(mu) 、房屋租賃模式可分為(wei) 三類:(1)公司建蓋鋪房、院房、住房等隨租客需求出租,大商戶可選則樓上樓下、前有鋪麵後有住院的幾十間院房,小商戶隻租用一間門臉舖房為(wei) 業(ye) ;(2)出租地基,一般租期較長。任由租客在租用的地麵上建蓋房屋、裝修等事,但是雙方約定所建房屋產(chan) 權歸於(yu) 怡安公司所有,退租時不得拆毀損壞。(3)閑置土地供租客耕種、放養(yang) ,一般租期較短。一旦將出租土地另作它用時,租客必須立即退出,並且無有賠補。例舉(ju) 三則。
例1、清宣統元年三月二十九日
立租領鋪房約人泉香居,今租到怡安公司名下坐落通橋東(dong) 第二段東(dong) 排第壹號至第四號麵鋪房四間、院內(nei) 東(dong) 房叁間、南房貳間、門窗戶扇一概俱全,言明現年租洋貳百六拾元,按四季標照期交清,不能延遲,另每年加節禮洋拾五元。此約以一年為(wei) 限,期滿再行另議。此是新建房屋,中小修及差事街坊費用等,全歸鋪客自理,倘或大修必雖通知公司允肯,方能舉(ju) 辦。此鋪不能轉租別人,更不能窩藏違禁貨物……恐口無憑,今立此約交公司收執為(wei) 據。 擔保人 永泉公
例2、民國十三年歲次甲子正月初一
立臨(lin) 時租地基約人李貴,今租到怡安公司名下座落通橋東(dong) 第八、九、十一段地基三塊,計實共地七十八畝(mu) 六分九厘,每月言明租價(jia) 大洋壹元六毛七仙,小費在內(nei) ,遇閏照加……此地基如或公司建蓋房屋或要自用隨便將該地全部交公司收回,到時縱有根種糧食等在地亦不得向公司索補……所有關(guan) 於(yu) 以上各情弊保人均負責任,此乃三麵情允,恐口無憑,立約交公司收執為(wei) 據。
保人 東(dong) 口世義(yi) 昌
例3、中華民國十六年陰曆三月初一
立租地約人 美華汽車行 今租到怡安公司名下座落通橋東(dong) 第七段地基一塊,實租地壹畝(mu) 叁分,每月言明租價(jia) 洋柒元……地基租出之後任由租客建蓋房屋,以作正業(ye) 生理。此約以十年為(wei) 限期,滿期預先一個(ge) 月騰房交還公司直接出租,所有地基建築之房屋全部收歸,充作公司產(chan) 業(ye) ,如有逾期,應照公司規定房租繳納,仍不能過月為(wei) 限。此是雙方情願到期之日,租客無得異言,倘未到期而租不占或中途歇業(ye) ,應將所建房屋歸公司管理租收房……若有毀壞及遭意外等情,照公司議價(jia) 賠償(chang) 。
擔保人 遠東(dong) 和記商行
怡安公司投資收益。民國十八年時該公司記述:購地畝(mu) 建房屋租賃……每年共收入約四萬(wan) 元。 按照銀元與(yu) 足銀對比值0.73計,相當於(yu) 足銀二萬(wan) 九千二百兩(liang) ,與(yu) 投資總額十八萬(wan) 六千四百兩(liang) 相比,年投資收益為(wei) 15.75%。
(七)、怡安商圈內(nei) 原始地段名稱及其演變街名
在京張鐵路未築建及怡安公司未開發之前,張家口通橋以東(dong) 附近是一個(ge) 怎樣的狀態呢?怡安公司最早的記述為(wei) :“淨地、灰土房屋、菜園、菩提園”等。而張家口早期的地方誌清道光版《萬(wan) 全縣誌》對於(yu) 這片隔河相望的地界毫無記述。
怡安公司陸續購買(mai) 通橋以東(dong) 附近的地畝(mu) ,先後分為(wei) 十四個(ge) 原始地段,原先地畝(mu) 名稱有:東(dong) 西畛、草皮壩、水園地、南北畛、胡家壩、黑石壩、小壩、海兒(er) 壩、兔(土)兒(er) 溝、東(dong) 山、十卜(十拔、十棵)樹等。另外,怡安公司不隻在通橋以東(dong) 購置地畝(mu) ,還在開發前期購入通橋以西張家口堡右營南門外(現南營坊一帶)的五十四畝(mu) 五分土地。
怡安商圈初由原始的地畝(mu) 分段,開街建院後逐步演變為(wei) 怡安街東(dong) 西兩(liang) 側(ce) 、橋東(dong) 街南北兩(liang) 側(ce) 、東(dong) 安大街、宣化大道、怡安橫街、長壽街、保安街、寶豐(feng) 街、福和街等等,多是有著祥和之意名稱的寬街窄巷,形成了通橋以東(dong) 、張家口車站周圍的嶄新商圈。
怡安商圈以怡安街周圍為(wei) 特色,1930年之前怡安街東(dong) 西兩(liang) 側(ce) 已有近九十餘(yu) 戶商家。創辦了許多張家口老商業(ye) 街區缺乏的商業(ye) 門類。怡安商圈內(nei) 有新式的茶園戲園、公眾(zhong) 衛生澡堂、照像館、花場、牛乳公司、米莊、西藥藥房,等等。怡安街兩(liang) 側(ce) 的商鋪有百貨洋貨、飲食飯館、戲園娛樂(le) 、綢緞皮貨、文化書(shu) 籍等門類齊全的店鋪,極大地豐(feng) 富了張家口這座老商城人們(men) 的生活。
清末民初,張家口舊有的傳(chuan) 統商貿業(ye) 、手工業(ye) 體(ti) 製已經顯得落後,以及逼仄的橋西老街區限製了再發展。怡安公司的投資者予以嶄新的經商理念和商機發現,在通橋東(dong) (清水河東(dong) )開辟出新的商圈——怡安商圈。張家口老商業(ye) 街區(通橋西)的店鋪雖然大部分也是租賃形式,但是怡安公司是以連片地畝(mu) 開發、大規模的商業(ye) 地產(chan) 租賃方式操作,令張家口老派的資本投資者所不及。它的有限公司責任製和運作模式使得怡安商圈迅速崛起,並以商家得以接受的、較為(wei) 低廉的價(jia) 格引得商戶進駐。
三、結 語
從(cong) 經濟學角度分析,資本的屬性是流動的,是要生息的。國家資本的投入一般是具有戰略性的基本建設項目,而民間資本則是以工商業(ye) 、房地產(chan) 業(ye) 為(wei) 主。當國家大益和民間取利相輔相成、緊密契合之時,便可獲得雙贏,以達國強民富之目的。
當今回首,京張鐵路的築建如同是國家資本運作的一支大杠杆,而怡安公司的民間資本恰如尋找到了合適的支點。京張鐵路繼後延展為(wei) 平綏鐵路,為(wei) 北方的軍(jun) 事、政治、經濟等方麵發揮了巨大作用;張家口作為(wei) 近代史上重要的旅蒙商帶起始點、京張鐵路的終點,便成為(wei) 了這個(ge) 北方“一帶一路”中的重要節點城市。而怡安商圈為(wei) 張家口的發展帶來了重要的曆史轉折機遇,張家口城市迅速擴容、貨物貿易總量增加、工商業(ye) 的多樣化有了明顯的提升等等,均展示出了國家資本與(yu) 民間資本相互契合的影響與(yu) 威力,以致產(chan) 生了非常深遠的曆史意義(yi) 。
展望當下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戰略宏圖,也必將會(hui) 給人類文明史帶來深遠影響。“一帶一路”所言的是融合、發展,張家口在一百多年前曾經走過了一段融合與(yu) 發展的輝煌曆程,今後也必然會(hui) 融匯在當今的曆史大潮中,參與(yu) 到新的“一帶一路”中去,借2022年冬奧會(hui) 舉(ju) 辦之勢,書(shu) 寫(xie) 新的一頁。
(感謝台灣學者賴惠敏教授、遊博清博士鼎力協助,感謝張家口市檔案館、察哈爾文化陳列館提供協助。)
參考文獻:
、7、北京誌編纂委員會(hui) 《北京誌-市政卷-鐵路運輸誌(2004年版)》第32頁、33頁;
2、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錄副奏折》 (03-7141-041);
3、4、5、8、9、10、11、12、19等,台灣“中研院”近史所檔案館(17-23-01-25-29-001);
6、13、18、等為(wei) 張家口檔案館;
14、網絡圖片(央視傳(chuan) 媒-財經圖庫-嘉德春拍2005-4412)
15、張家口察哈爾文化陳列館,李國欣藏品。
16、(同注釋3)第38頁;宣統元年的“揀花風館”與(yu) 民國期間的“揀花仙館”(生生館)應該是同一商號或同一商人,直至一九五二年怡安公司統計股東(dong) 表中,仍然為(wei) “揀花風館”。“揀風仙館”的主人根據分析應當是區澤南,他是發行股票時的四位董事之一,就必須有五千兩(liang) (50股)投資,而在民國五年、十九年的記錄中也沒有區澤南作為(wei) 股東(dong) 的記錄,更沒有五千兩(liang) 股本的記錄,但是“揀花仙館”有50股本金,其他人中除去具名的幾位投資者,再無可以做董事所應有的50股本金記錄。
另外區澤南不是公司發起人所享有的優(you) 先股持有者,怡安公司光緒三十四年注冊(ce) 時董事會(hui) 設“總董、經理、副董”各一人,經理為(wei) 區茂洪。待翌年發行股票時董事為(wei) 四人,其中有區澤南。故此判斷區澤南、區茂洪當為(wei) 一人,應該是他的名與(yu) 字。區茂洪參與(yu) 了第一次十萬(wan) 兩(liang) 集股,且投入了50股的資本被選為(wei) 董事。“揀花風館”(生生館)的50股可能就是他投資入股時用的名稱。
17、(同注釋3)第30頁匯總。網絡上拍賣的“優(you) 先股票(第壹佰叁拾四號)”圖片,該股票原持有人為(wei) “薑公”,於(yu) 民國三年三月二十日由“薑公”更名為(wei) “陳祝齡”。在民國十九年報送國民政府工商部注冊(ce) 局資料中,有“薑記”而無“薑公”,134號優(you) 先股股票持有人已經是陳祝齡,該號數優(you) 先股票是在民國十九年報送資料的檔案記錄中,陳祝齡共持有120-137號優(you) 先股票,134號在其之內(nei) 確鑿無疑。
作者簡介:常忠義(yi) ,張家口掄才書(shu) 院文化顧問、張家口米兰足球国际俱乐部官网常務理事、地方史學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