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根據文獻資料對清雍正時期的口北三廳與(yu) 清乾隆時期的察哈爾都統在設置時間、管轄範圍、軍(jun) 政職能等關(guan) 係進行疏證,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應是清政府根據區域特點、民族分布、商業(ye) 貿易等方麵因時因地製宜的結果,體(ti) 現了清統治者對邊防地區管理的戰略智慧。
[關(guan) 鍵詞]口北三廳 察哈爾都統 設置
按照今天多數人的理解,口北三廳的主體(ti) 地域範圍應指張家口壩上地區,所謂的“壩上”,是以自然地理概念而論,指沿張家口北上而行,地勢陡然增高而形成的廣袤地帶。實際上,口北三廳設置之前,是存在相關(guan) 的行政設置的,口北三廳是清政府根據地域文化特點而專(zhuan) 門設置的地方行政組織,主司地方政務,及至口北三廳設置後的43年,清政府進一步認識到該地區管理的重要性和複雜性,又設置了察哈爾都統,專(zhuan) 司駐防,其所轄範圍與(yu) 口北三廳既有重疊之處,又不盡吻合,二者設置共同促進了該地區民族間的融合、商業(ye) 經濟的發展、近代城市的興(xing) 起。
一、設置“口北三廳”史料疏證
現將《清史稿》卷五十四之《地理誌》卷二十九有關(guan) 口北三廳記載輯錄如下:
史料條一:口北三廳
口北三廳,直宣化府,張、獨二口北。康熙十四年,徙義(yi) 州察哈爾部宣、大邊外,壩內(nei) 農(nong) 田,壩外牧廠。及察哈爾東(dong) 翼四旗、西翼半旗。雍正中,先後置三理事同知廳。光緒七年,並改撫民同知。廣六百裏,袤六百五十裏。
史料條二:張家口廳
明初,興(xing) 和守禦千戶所。順治初,為(wei) 張家口路,隸宣府鎮。西北六十裏。康熙中,置縣丞。雍正二年,改理事廳。光緒七年,改撫民。東(dong) 南距省治七百五十裏。
史料條三:獨石口廳
順治初,為(wei) 上北路,隸宣府鎮。康熙中,置縣丞,曰獨石路,並衛入赤城。雍正十二年,置理事廳。光緒七年,改撫民。副將,駐。南距省治七百九十裏。
史料條四:多倫(lun) 諾爾廳
順治初,置上都牧廠。屬宣府鎮。康熙三十年,喀爾喀為(wei) 準逆所破,車駕蹕此受降焉。雍正十年,置理事廳。光緒七年,改撫民。西南距省治千一百裏。
從(cong) 以上所引文獻看出,清雍正帝分別於(yu) 二年(1724年)、十二年(1734年)、十年(1732年)設置了張家口廳、獨石口廳和多倫(lun) 諾爾廳,文獻中還零星點到口北三廳設置之前的沿革,筆者在仔細梳理後,重點疏證以下幾個(ge) 問題:
其一,口北道與(yu) 口北三廳之間的關(guan) 係。目前,有學者認為(wei) ,口北三廳直接隸屬於(yu) 口北道,口北三廳行使口北道所屬職權。關(guan) 於(yu) 這一點,竊以為(wei) 還有商榷之處,清代行政建製與(yu) 官製多沿襲明季,道和道員製度在明代已確立,但關(guan) 於(yu) “道”的性質,在學者間,仍多歧,《清史稿·職官誌》說,道員“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糧、鹽、茶,或兼水利、驛傳(chuan) ,或兼關(guan) 務、屯田,並佐藩、臬核官吏,課農(nong) 桑,興(xing) 賢能,勵風俗,簡軍(jun) 實,固封守,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道員的重要職責是監察而無地方政務專(zhuan) 責,很難超越府一級職掌,由此推論,口北三廳的職權範圍並非完全為(wei) 口北道所轄製。
其二,口北道與(yu) 宣化府之間的關(guan) 係。既然口北道非地方一級行政組織,那麽(me) ,口北道與(yu) 宣化府二者之間的行政職權又是如何劃分的呢?正如前邊論證,可以認為(wei) ,口北道應是行使監察(或曰觀察)宣化府之職權,關(guan) 於(yu) 宣化府之地方行政事務,實為(wei) 知府及其下屬職官行使。
其三,宣化府與(yu) 口北三廳之間的關(guan) 係。上輯史料明確指出“口北三廳,直宣化府”,從(cong) 字麵上可以理解為(wei) ,口北三廳在行政組織管理上應隸屬於(yu) 宣化府。清代地方行政機構為(wei) 省、府、縣(廳、州)三級製,且清初沿用明製,同知為(wei) 知府的副職,應屬縣一級,負責分掌地方鹽鐵、河工、水利、江防、人命訴訟、撫綏民夷等事務,從(cong) 官製品級來看,屬於(yu) 正五品,低於(yu) 知府一級(知府為(wei) 從(cong) 四品),但“同知”品級又高於(yu) 知州(從(cong) 五品)、京縣知縣(正六品)、知縣(正七品),口北三廳的“同知”,自應受其所“直”,受到知府節製,然口北三廳可能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三廳的同知可能不再是簡單的知府副職,一定程度上蛻變成了掌管三廳政務的最高官職。
二、設置“察哈爾都統”史料疏證
關(guan) 於(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清史稿》卷十二《高宗本紀》卷十二中一語帶過:
“(高宗二十六年)十一月……辛醜(chou) ,調嵩椿為(wei) 察哈爾都統,以舒明為(wei) 綏遠城將軍(jun) 。”《清史稿》卷二○六《疆臣年表十:各邊將軍(jun) 都統大臣》卷第四十六也僅(jin) 蜻蜓點水般描述:“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辛巳,是年設察哈爾都統。”
多數學者對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時間無太大疑義(yi) ,但關(guan) 於(yu) 察哈爾都統、代都統和署理都統的數量、任數、任期等問題還存在不少爭(zheng) 議,現根據《清史稿》卷二○六至卷二○八統計出察哈爾曆任都統情況:
乾隆年間:
附表:乾隆年間察哈爾都統(為(wei) 方便論證,乾隆年間都統以表格形式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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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統 |
年號紀年 (任年) |
公元 紀年 |
年號紀年 (到任年) |
公元 紀年 |
任數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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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椿 |
乾隆二十六年 |
1761年 |
乾隆二十七年 |
1762年 |
第1任 |
7個(ge)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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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爾品 |
乾隆二十七年 |
1762年 |
乾隆三十一年 |
1766年 |
第2任 |
將近5年(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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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 |
乾隆三十一年 |
1766年 |
乾隆三十三年 |
1768年 |
第3任 |
將近2年(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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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祿 |
乾隆三十三年 |
1768年 |
乾隆三十五年 |
1770年 |
第4任 |
將近2年(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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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清 |
乾隆三十五年 |
1770年 |
乾隆四十七年 |
1782年 |
第5任 |
將近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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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wu) 爾圖納遜 |
乾隆四十七年 |
1782年 |
乾隆四十九年 |
1784年 |
第6任 |
不到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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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福 |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 |
1784年 |
乾隆四十九年九月 |
1784年 |
第7任 |
將近4個(ge)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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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wu) 爾圖納遜 |
乾隆四十九年九月 |
1784年9月 |
乾隆五十四年 |
1789年 |
第8任 |
5年(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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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泰 |
乾隆五十四年 |
1789年 |
乾隆五十五年 |
1790年 |
第9任 |
1年多(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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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wu) 爾圖納遜 |
乾隆五十五年 |
1790年 |
乾隆六十年 |
1795年 |
第10任 |
5年多(遷) |
嘉慶年間:
博興(xing) 、觀明、佛爾卿額、貢楚克劄布、慶怡、興(xing) 肇、成寧、祥保、伊衝(chong) 阿、慶溥、富蘭(lan) (共11人,12任,其中貢楚克劄布2次任都統);
道光年間:
鬆筠、慶惠、富蘭(lan) 、瑚鬆額、和世泰、博啟圖、安福、福克精額(署)、武忠額(署後擔任)、凱音布(署後擔任)、蘇勒通阿(署後擔任)、樂(le) 善、賽尚阿、布彥泰、璧昌、鐵麟(代後擔任)、祿普、裕誠、雙德、庚福(署)(共20人,22任,鐵麟3次任都統);
鹹豐(feng) 年間:
恒春、西淩河、花山太(署)、慶昀(署後擔任)、穆隆阿(署後擔任)(共計5人,7任,西淩河、慶昀2次任都統);
同治年間:
阿克敦布、福興(xing) 、文盛、額勒和布、慶春、奎昌(署)(共計6人,8任,額勒和布、慶春2次任都統);
光緒年間:
瑞聯、春福、穆圖善、景豐(feng) 、祥亨、謙禧、吉和、永德、紹祺、托倫(lun) 布、奎斌、德銘、祥麟、芬車、奎順(代後擔任)、升允、溥頲、鬆壽、誠勳、溥良、黃懋澄(署)、馮(feng) 國璋、何宗蓮(署)(共計23人,23任)。
通過上述梳理,發現清代察哈爾都統設置情況有以下特點:
其一,乾、嘉年間察哈爾曆任都統的任命較為(wei) 穩定,以乾隆朝為(wei) 例,曆任察哈爾都統皆為(wei) 直接擔任,並沒有出現署理都統、代都統的情況,一定程度反映出乾隆朝各邊將軍(jun) 都統大臣任職製度的穩定性。
其二,曆朝曆任察哈爾都統任職時間差異性極大,長者10數年,短者幾個(ge) 月,以乾隆朝為(wei) 例,常清任職13年,烏(wu) 爾圖納遜三次出任達12年,而積福僅(jin) 任職4個(ge) 月。究其原因,主要是清代駐防都統、邊防將軍(jun) 、參讚大臣、辦事大臣之間流遷頻繁,乾隆朝年間察哈爾都統嵩椿還曾擔任綏遠將軍(jun) 、安泰曾擔任參讚大臣,當然也有免職、降職、擢升的情況,相對來說較少。清代各邊將軍(jun) 都統大臣流遷任職的製度有利於(yu) 統治者(皇帝)對邊疆重地的控製,防範邊防大臣擁兵自重,威脅中央統治。
其三,清代後期,尤其是光緒年間,察哈爾都統任職時間都較為(wei) 短暫。清代都統大多為(wei) 滿蒙權貴所掌控,鮮少漢族官吏擔任,至清光緒後期,僅(jin) 北洋軍(jun) 閥馮(feng) 國璋擔任,黃懋澄、何宗蓮僅(jin) 為(wei) 署理。由此可知,清政府對察哈爾都統任職的重視程度,即使在日落西山之時,滿清亦不放手對察哈爾地區的軍(jun) 政管理。
三、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設置關(guan) 係考略
清代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盡管在時間上前後相差43年,但二者並非孤立而毫無聯係,現根據相關(guan) 史料,加以分析:
清代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並非統治者一時之興(xing) ,而是多年籌思經營、因時因地製宜的結果。雍正二年(1724年)設置直隸省口北道,口北道在設置之前,是受山西布政使司的節製和管理的,為(wei) 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口北道。張家口、獨石口作為(wei) 邊防重塞關(guan) 口,明、清兩(liang) 朝統治者熟知其軍(jun) 事地位,清初順治二年(1645年),就在張家口、獨石口駐防八旗兵,扼要守險。隨著該地區商業(ye) 貿易的發展,尤其是張庫商道對“口外”貿易的推動,設立相對獨立、由“道”進行監管的“散廳”處理該地區的政務成為(wei) 必然,雍正二年將口北道改屬直隸,由口北道監察口北三廳錢糧、河工、鹽鐵、商貿、夷務等事宜;至雍正中,設立了口北三廳,管理口外察哈爾蒙民、旗民事務(包括錢糧、刑名、人命訴訟等)。張家口、獨石口等地地處蒙漢、遊牧與(yu) 農(nong) 耕民族交匯之地,18世紀前期,隨著口北三廳的設立,日漸推動當地的民族融合、文化交流、對外貿易,為(wei) 保障京畿重地的駐防和該地區的經濟發展,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十一月,清政府在張家口設立察哈爾都統,統管察哈爾八旗。可以說,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互為(wei) 表裏,口北三廳主行政、察哈爾都統掌邊防,二者的設置共同推進了該地區的繁榮和發展,成書(shu) 於(yu) 清乾隆年間、由黃可潤編修的《口北三廳誌》存有該地區的民族經濟、城鎮發展的史料,也從(cong) 側(ce) 麵反映了該地區的經濟政治穩定情況。
清代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充分體(ti) 現了清統治者為(wei) 處理少數民族和漢族之間各種事務的深思熟慮。口北三廳,皆為(wei) 理事同知廳,“理事同知”是清政府為(wei) 處理少數民族和漢族關(guan) 係而設的專(zhuan) 職官員,清早期設在八旗駐地,其後隨著駐防的地區不斷擴大,逐漸成為(wei) 定製。張家口、獨石口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既是蒙漢交匯之地、又是畿防重地,在這些地方設置理事同知廳便順理成章了;此外,為(wei) 加強對察哈爾八旗的統治,根據察哈爾八旗為(wei) 蒙古八旗特點,設立察哈爾都統管理察哈爾八旗的軍(jun) 政和遊牧之事,亦為(wei) 明智之舉(ju) 。
清代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客觀上推動了張家口地區的區域經濟和城市發展,為(wei) 張家口近代城市的發展奠定了基礎。18世紀,該地區畜牧業(ye) 、商業(ye) 、對外貿易得到空前發展,皮料加工、煤礦業(ye) 興(xing) 起,形成鮮明民族特色的地區經濟發展模式,口北三廳(這裏主要指張家口廳、獨石口廳)的設置促進了該地區的經濟發展,而該地區經濟發展又客觀上推動了張家口廳、獨石口廳的城鎮發展;察哈爾都統的設置初衷是軍(jun) 事防禦中心,到清中後期,隨著張家口廳、獨石口廳的經濟發展和“口外”貿易的需要,察哈爾都統所駐防的張家口,其城市功能也逐步發生了變化,張家口經濟與(yu) 貿易也日趨興(xing) 盛,成為(wei) 近代張家口市的基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