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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口北三廳與察哈爾都統設置疏證考略   <段宏廣>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日期:2015/6/10    點擊數:23557 次

  [摘 要]本文根據文獻資料對清雍正時期的口北三廳與(yu) 清乾隆時期的察哈爾都統在設置時間、管轄範圍、軍(jun) 政職能等關(guan) 係進行疏證,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應是清政府根據區域特點、民族分布、商業(ye) 貿易等方麵因時因地製宜的結果,體(ti) 現了清統治者對邊防地區管理的戰略智慧。

  [關(guan) 鍵詞]口北三廳 察哈爾都統 設置

  按照今天多數人的理解,口北三廳的主體(ti) 地域範圍應指張家口壩上地區,所謂的“壩上”,是以自然地理概念而論,指沿張家口北上而行,地勢陡然增高而形成的廣袤地帶。實際上,口北三廳設置之前,是存在相關(guan) 的行政設置的,口北三廳是清政府根據地域文化特點而專(zhuan) 門設置的地方行政組織,主司地方政務,及至口北三廳設置後的43年,清政府進一步認識到該地區管理的重要性和複雜性,又設置了察哈爾都統,專(zhuan) 司駐防,其所轄範圍與(yu) 口北三廳既有重疊之處,又不盡吻合,二者設置共同促進了該地區民族間的融合、商業(ye) 經濟的發展、近代城市的興(xing) 起。

  一、設置“口北三廳”史料疏證

  現將《清史稿》卷五十四之《地理誌》卷二十九有關(guan) 口北三廳記載輯錄如下:

  史料條一:口北三廳

  口北三廳,直宣化府,張、獨二口北。康熙十四年,徙義(yi) 州察哈爾部宣、大邊外,壩內(nei) 農(nong) 田,壩外牧廠。及察哈爾東(dong) 翼四旗、西翼半旗。雍正中,先後置三理事同知廳。光緒七年,並改撫民同知。廣六百裏,袤六百五十裏。

  史料條二:張家口廳

  明初,興(xing) 和守禦千戶所。順治初,為(wei) 張家口路,隸宣府鎮。西北六十裏。康熙中,置縣丞。雍正二年,改理事廳。光緒七年,改撫民。東(dong) 南距省治七百五十裏。

  史料條三:獨石口廳

  順治初,為(wei) 上北路,隸宣府鎮。康熙中,置縣丞,曰獨石路,並衛入赤城。雍正十二年,置理事廳。光緒七年,改撫民。副將,駐。南距省治七百九十裏。

  史料條四:多倫(lun) 諾爾廳

  順治初,置上都牧廠。屬宣府鎮。康熙三十年,喀爾喀為(wei) 準逆所破,車駕蹕此受降焉。雍正十年,置理事廳。光緒七年,改撫民。西南距省治千一百裏。

  從(cong) 以上所引文獻看出,清雍正帝分別於(yu) 二年(1724年)、十二年(1734年)、十年(1732年)設置了張家口廳、獨石口廳和多倫(lun) 諾爾廳,文獻中還零星點到口北三廳設置之前的沿革,筆者在仔細梳理後,重點疏證以下幾個(ge) 問題:

  其一,口北道與(yu) 口北三廳之間的關(guan) 係。目前,有學者認為(wei) ,口北三廳直接隸屬於(yu) 口北道,口北三廳行使口北道所屬職權。關(guan) 於(yu) 這一點,竊以為(wei) 還有商榷之處,清代行政建製與(yu) 官製多沿襲明季,道和道員製度在明代已確立,但關(guan) 於(yu) “道”的性質,在學者間,仍多歧,《清史稿·職官誌》說,道員“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糧、鹽、茶,或兼水利、驛傳(chuan) ,或兼關(guan) 務、屯田,並佐藩、臬核官吏,課農(nong) 桑,興(xing) 賢能,勵風俗,簡軍(jun) 實,固封守,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道員的重要職責是監察而無地方政務專(zhuan) 責,很難超越府一級職掌,由此推論,口北三廳的職權範圍並非完全為(wei) 口北道所轄製。

  其二,口北道與(yu) 宣化府之間的關(guan) 係。既然口北道非地方一級行政組織,那麽(me) ,口北道與(yu) 宣化府二者之間的行政職權又是如何劃分的呢?正如前邊論證,可以認為(wei) ,口北道應是行使監察(或曰觀察)宣化府之職權,關(guan) 於(yu) 宣化府之地方行政事務,實為(wei) 知府及其下屬職官行使。

  其三,宣化府與(yu) 口北三廳之間的關(guan) 係。上輯史料明確指出“口北三廳,直宣化府”,從(cong) 字麵上可以理解為(wei) ,口北三廳在行政組織管理上應隸屬於(yu) 宣化府。清代地方行政機構為(wei) 省、府、縣(廳、州)三級製,且清初沿用明製,同知為(wei) 知府的副職,應屬縣一級,負責分掌地方鹽鐵、河工、水利、江防、人命訴訟、撫綏民夷等事務,從(cong) 官製品級來看,屬於(yu) 正五品,低於(yu) 知府一級(知府為(wei) 從(cong) 四品),但“同知”品級又高於(yu) 知州(從(cong) 五品)、京縣知縣(正六品)、知縣(正七品),口北三廳的“同知”,自應受其所“直”,受到知府節製,然口北三廳可能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三廳的同知可能不再是簡單的知府副職,一定程度上蛻變成了掌管三廳政務的最高官職。

  二、設置“察哈爾都統”史料疏證

  關(guan) 於(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清史稿》卷十二《高宗本紀》卷十二中一語帶過:

  “(高宗二十六年)十一月……辛醜(chou) ,調嵩椿為(wei) 察哈爾都統,以舒明為(wei) 綏遠城將軍(jun) 。”《清史稿》卷二○六《疆臣年表十:各邊將軍(jun) 都統大臣》卷第四十六也僅(jin) 蜻蜓點水般描述:“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辛巳,是年設察哈爾都統。”

  多數學者對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時間無太大疑義(yi) ,但關(guan) 於(yu) 察哈爾都統、代都統和署理都統的數量、任數、任期等問題還存在不少爭(zheng) 議,現根據《清史稿》卷二○六至卷二○八統計出察哈爾曆任都統情況:

  乾隆年間:

  附表:乾隆年間察哈爾都統(為(wei) 方便論證,乾隆年間都統以表格形式統計)

都統

年號紀年

(任年)

公元

紀年

年號紀年

(到任年)

公元

紀年

任數

任期

嵩椿

乾隆二十六年

1761年

乾隆二十七年

1762年

第1任

7個(ge) 月

巴爾品

乾隆二十七年

1762年

乾隆三十一年

1766年

第2任

將近5年(免)

安泰

乾隆三十一年

1766年

乾隆三十三年

1768年

第3任

將近2年(遷)

巴祿

乾隆三十三年

1768年

乾隆三十五年

1770年

第4任

將近2年(卒)

常清

乾隆三十五年

1770年

乾隆四十七年

1782年

第5任

將近13年

烏(wu) 爾圖納遜

乾隆四十七年

1782年

乾隆四十九年

1784年

第6任

不到2年

積福

乾隆四十九年六月

1784年

乾隆四十九年九月

1784年

第7任

將近4個(ge) 月

烏(wu) 爾圖納遜

乾隆四十九年九月

1784年9月

乾隆五十四年

1789年

第8任

5年(降)

保泰

乾隆五十四年

1789年

乾隆五十五年

1790年

第9任

1年多(遷)

烏(wu) 爾圖納遜

乾隆五十五年

1790年

乾隆六十年

1795年

第10任

5年多(遷)

  嘉慶年間:

  博興(xing) 、觀明、佛爾卿額、貢楚克劄布、慶怡、興(xing) 肇、成寧、祥保、伊衝(chong) 阿、慶溥、富蘭(lan) (共11人,12任,其中貢楚克劄布2次任都統);

  道光年間:

  鬆筠、慶惠、富蘭(lan) 、瑚鬆額、和世泰、博啟圖、安福、福克精額(署)、武忠額(署後擔任)、凱音布(署後擔任)、蘇勒通阿(署後擔任)、樂(le) 善、賽尚阿、布彥泰、璧昌、鐵麟(代後擔任)、祿普、裕誠、雙德、庚福(署)(共20人,22任,鐵麟3次任都統);

  鹹豐(feng) 年間:

  恒春、西淩河、花山太(署)、慶昀(署後擔任)、穆隆阿(署後擔任)(共計5人,7任,西淩河、慶昀2次任都統);

  同治年間:

  阿克敦布、福興(xing) 、文盛、額勒和布、慶春、奎昌(署)(共計6人,8任,額勒和布、慶春2次任都統);

  光緒年間:

  瑞聯、春福、穆圖善、景豐(feng) 、祥亨、謙禧、吉和、永德、紹祺、托倫(lun) 布、奎斌、德銘、祥麟、芬車、奎順(代後擔任)、升允、溥頲、鬆壽、誠勳、溥良、黃懋澄(署)、馮(feng) 國璋、何宗蓮(署)(共計23人,23任)。

  通過上述梳理,發現清代察哈爾都統設置情況有以下特點:

  其一,乾、嘉年間察哈爾曆任都統的任命較為(wei) 穩定,以乾隆朝為(wei) 例,曆任察哈爾都統皆為(wei) 直接擔任,並沒有出現署理都統、代都統的情況,一定程度反映出乾隆朝各邊將軍(jun) 都統大臣任職製度的穩定性。

  其二,曆朝曆任察哈爾都統任職時間差異性極大,長者10數年,短者幾個(ge) 月,以乾隆朝為(wei) 例,常清任職13年,烏(wu) 爾圖納遜三次出任達12年,而積福僅(jin) 任職4個(ge) 月。究其原因,主要是清代駐防都統、邊防將軍(jun) 、參讚大臣、辦事大臣之間流遷頻繁,乾隆朝年間察哈爾都統嵩椿還曾擔任綏遠將軍(jun) 、安泰曾擔任參讚大臣,當然也有免職、降職、擢升的情況,相對來說較少。清代各邊將軍(jun) 都統大臣流遷任職的製度有利於(yu) 統治者(皇帝)對邊疆重地的控製,防範邊防大臣擁兵自重,威脅中央統治。

  其三,清代後期,尤其是光緒年間,察哈爾都統任職時間都較為(wei) 短暫。清代都統大多為(wei) 滿蒙權貴所掌控,鮮少漢族官吏擔任,至清光緒後期,僅(jin) 北洋軍(jun) 閥馮(feng) 國璋擔任,黃懋澄、何宗蓮僅(jin) 為(wei) 署理。由此可知,清政府對察哈爾都統任職的重視程度,即使在日落西山之時,滿清亦不放手對察哈爾地區的軍(jun) 政管理。

  三、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設置關(guan) 係考略

  清代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盡管在時間上前後相差43年,但二者並非孤立而毫無聯係,現根據相關(guan) 史料,加以分析:

  清代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並非統治者一時之興(xing) ,而是多年籌思經營、因時因地製宜的結果。雍正二年(1724年)設置直隸省口北道,口北道在設置之前,是受山西布政使司的節製和管理的,為(wei) 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口北道。張家口、獨石口作為(wei) 邊防重塞關(guan) 口,明、清兩(liang) 朝統治者熟知其軍(jun) 事地位,清初順治二年(1645年),就在張家口、獨石口駐防八旗兵,扼要守險。隨著該地區商業(ye) 貿易的發展,尤其是張庫商道對“口外”貿易的推動,設立相對獨立、由“道”進行監管的“散廳”處理該地區的政務成為(wei) 必然,雍正二年將口北道改屬直隸,由口北道監察口北三廳錢糧、河工、鹽鐵、商貿、夷務等事宜;至雍正中,設立了口北三廳,管理口外察哈爾蒙民、旗民事務(包括錢糧、刑名、人命訴訟等)。張家口、獨石口等地地處蒙漢、遊牧與(yu) 農(nong) 耕民族交匯之地,18世紀前期,隨著口北三廳的設立,日漸推動當地的民族融合、文化交流、對外貿易,為(wei) 保障京畿重地的駐防和該地區的經濟發展,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十一月,清政府在張家口設立察哈爾都統,統管察哈爾八旗。可以說,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互為(wei) 表裏,口北三廳主行政、察哈爾都統掌邊防,二者的設置共同推進了該地區的繁榮和發展,成書(shu) 於(yu) 清乾隆年間、由黃可潤編修的《口北三廳誌》存有該地區的民族經濟、城鎮發展的史料,也從(cong) 側(ce) 麵反映了該地區的經濟政治穩定情況。

  清代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充分體(ti) 現了清統治者為(wei) 處理少數民族和漢族之間各種事務的深思熟慮。口北三廳,皆為(wei) 理事同知廳,“理事同知”是清政府為(wei) 處理少數民族和漢族關(guan) 係而設的專(zhuan) 職官員,清早期設在八旗駐地,其後隨著駐防的地區不斷擴大,逐漸成為(wei) 定製。張家口、獨石口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既是蒙漢交匯之地、又是畿防重地,在這些地方設置理事同知廳便順理成章了;此外,為(wei) 加強對察哈爾八旗的統治,根據察哈爾八旗為(wei) 蒙古八旗特點,設立察哈爾都統管理察哈爾八旗的軍(jun) 政和遊牧之事,亦為(wei) 明智之舉(ju) 。

  清代口北三廳與(yu) 察哈爾都統的設置客觀上推動了張家口地區的區域經濟和城市發展,為(wei) 張家口近代城市的發展奠定了基礎。18世紀,該地區畜牧業(ye) 、商業(ye) 、對外貿易得到空前發展,皮料加工、煤礦業(ye) 興(xing) 起,形成鮮明民族特色的地區經濟發展模式,口北三廳(這裏主要指張家口廳、獨石口廳)的設置促進了該地區的經濟發展,而該地區經濟發展又客觀上推動了張家口廳、獨石口廳的城鎮發展;察哈爾都統的設置初衷是軍(jun) 事防禦中心,到清中後期,隨著張家口廳、獨石口廳的經濟發展和“口外”貿易的需要,察哈爾都統所駐防的張家口,其城市功能也逐步發生了變化,張家口經濟與(yu) 貿易也日趨興(xing) 盛,成為(wei) 近代張家口市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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