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祥瑞
察哈爾,一個(ge) 有著廣泛含義(yi) 的詞匯,與(yu) 其有關(guan) 的名稱不勝枚舉(ju) ,例如察哈爾萬(wan) 戶,察哈爾八旗,察哈爾都統,察哈爾特別行政區,察哈爾省等等。對於(yu) 這些詞匯及其所蘊含的意義(yi) ,前麵有諸多文章和書(shu) 籍都有過詳細介紹,這裏不再贅述。本文主要介紹的是一個(ge) 與(yu) 察哈爾有關(guan) 的名稱——察哈爾盟。察哈爾盟也應當成為(wei) 察哈爾文化研究的一個(ge) 方向和內(nei) 容。近來,筆者通過查閱史料,了解了一些有關(guan) 察哈爾盟的史跡,願意向讀者介紹它的來龍去脈。
一、德王設置(偽(wei) )察哈爾盟
察哈爾八旗本來內(nei) 屬蒙古,一直不設盟,直接歸察哈爾都統管轄。察哈爾盟的設置始於(yu) 動亂(luan) 而特殊的時期——民國。
1934年2月,國民政府中央政治會(hui) 議討論通過了《內(nei) 蒙古自治辦法》,規定察哈爾部改稱盟,卻因故未能實行。
1936年2月1日,一心想著蒙古獨立的德王德穆楚克棟魯普,在日本的支持下,於(yu) 張北舉(ju) 行了察哈爾盟成立典禮,將察哈爾盟公署設置於(yu) 張北縣城。下轄正藍、鑲白、正白、鑲黃、明安(由牛羊群改建)、商都(由商都牧群改建)、太仆寺左(由太仆寺左翼牧群改建)、太仆寺右(由太仆寺右翼牧群改建)8旗及多倫(lun) 、寶源、商都、張北、化德、康保、尚義(yi) 、崇禮8縣。由於(yu) 德王設置察哈爾盟是在日軍(jun) 支持下進行的 ,因此遭到南京國民政府的堅決(jue) 反對。當時的察哈爾盟歸蒙古軍(jun) 政府管轄。曾經任達裏岡(gang) 愛牛羊群總管的卓特普紮布成為(wei) 第一任察哈爾盟盟長。
內(nei) 蒙古地方的盟,原本隻是一個(ge) 各旗會(hui) 盟的地方,並不是一級行政組織 ,但德王為(wei) 了擴充自己的勢力,盡力拉攏王公貴族,便將盟提升為(wei) 一級行政組織,並以察哈爾盟為(wei) 先河。
二、(偽(wei) )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時期的察哈爾盟
1937年10月,日軍(jun) 侵占歸綏後,德王在歸綏成立蒙古聯盟自治政府。11月25日,偽(wei) 蒙古聯盟自治政府公布的《蒙古聯盟政府組織大綱》中,將其管轄的五個(ge) 盟均確定為(wei) 一級行政單位,分別設立盟公署。察哈爾盟為(wei) 這個(ge) 偽(wei) 政權所屬。此時的察哈爾盟下轄八旗八縣:明安旗、商都旗、太仆寺右翼旗、太仆寺左翼旗、鑲白旗、正藍旗、正白旗、鑲黃旗,張北縣、沽源縣、商都縣、崇禮縣、康保縣、多倫(lun) 縣、化德縣、尚義(yi) 縣。其時的察哈爾盟,隻管轄察哈爾左翼四旗及牧群,右翼四旗則劃歸巴彥塔拉盟管轄。察哈爾盟盟長為(wei) 卓特普紮布。
1937年11月28日,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成立時公布的《蒙古聯盟自治政府組織大綱》中規定,察哈爾盟為(wei) 一級行政單位,並成立盟公署。翌年7月又公布了《盟公署官製》,規定盟公署設盟長、副盟長、主任、廳長等官員,盟長承政務院院長之指揮監督,執行法律命令管理盟行政。
三、(偽(wei) )蒙古聯合自治政府時期的察哈爾盟
1939年9月1日,日軍(jun) 將設在歸綏的蒙古聯盟自治政府、設在張家口的察南自治政府、設在大同的晉北自治政府三個(ge) 偽(wei) 政權合並為(wei) 蒙古聯合自治政府,其首府為(wei) 張家口。察哈爾盟成為(wei) 其管轄的一個(ge) 盟,察哈爾盟的管轄區域沒有變化。察哈爾盟盟長卓特普紮布,兼任偽(wei) 蒙古聯合自治政府副主席。
1939年9月1日,偽(wei) 蒙古聯合自治政府公布《政廳盟公署官製》,11月6日,修正公布了《盟公署官製》,規定盟長指揮盟內(nei) 之紮薩克、總管、市長、縣長及警察局長。這樣就改變了過去“旗縣並存”地區的盟管旗、省管縣的行政體(ti) 製。
1941年5月1日,察哈爾盟率先公布了《察哈爾盟旗組織暫行條例》,首次以法律形式確定旗的組織機構、官製及職員的權限。定盟公署不僅(jin) 管轄境內(nei) 的盟旗,而且還要管轄境內(nei) 的縣。
1945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隨之偽(wei) 蒙古聯合自治政府徹底垮台。日偽(wei) 時期,察哈爾盟存在了9年。
四、民主察哈爾省時期的察哈爾盟
1945年8月23日,八路軍(jun) 收複了察哈爾省會(hui) 張家口;9月,晉察冀邊區黨(dang) 政軍(jun) 機關(guan) 移駐張家口,張家口成為(wei) 晉察冀邊區的首府。與(yu) 此同時,晉察冀邊區決(jue) 定建立察哈爾省,察哈爾省民主政府省會(hui) 設於(yu) 宣化。
民主察哈爾省下轄易水、平西、平北、察南、察北五個(ge) 專(zhuan) 區,39個(ge) 縣。並受內(nei) 蒙委托代管察哈爾、錫林郭勒兩(liang) 個(ge) 盟18個(ge) 旗的政務。察哈爾盟成為(wei) 民主察哈爾省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時察哈爾盟所轄8縣劃歸察哈爾省察北專(zhuan) 區管轄,隻管轄8旗。
其具體(ti) 過程是,1946年3月,察哈爾盟人民代表大會(hui) 在明安旗女子部召開,經民主選舉(ju) ,察哈爾盟人民民主自治政府成立,陳炳宇當選為(wei) 察哈爾盟盟長,烏(wu) 蘭(lan) 夫同意選舉(ju) 結果,並決(jue) 定察哈爾盟政府在行政上歸察哈爾民主政府領導,實際工作由內(nei) 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hui) 常委會(hui) 負責。
五、內(nei) 蒙古自治政府與(yu) 內(nei) 蒙古自治區政府時期的察哈爾盟
1947年5月1日,內(nei) 蒙古臨(lin) 時參議會(hui) 召開,宣告內(nei) 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政府所在地為(wei) 烏(wu) 蘭(lan) 浩特,烏(wu) 蘭(lan) 夫任內(nei) 蒙古自治政府主席。當時的內(nei) 蒙古自治政府管理的區域有察哈爾盟、錫林郭勒盟等5個(ge) 盟,共30個(ge) 旗、1個(ge) 縣和3個(ge) 市。察哈爾盟回歸內(nei) 蒙古自治政府管轄。此時的察哈爾盟依舊管轄8個(ge) 旗。
1949年1月,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察哈爾省建立,察哈爾盟成為(wei) 其組成部分。1949年8月,察哈爾省調整行政區劃,隻管轄察北、察南、雁北三個(ge) 專(zhuan) 區,不再管轄察哈爾盟。1949年,內(nei) 蒙古自治政府改稱內(nei) 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同年12月,自治區人民政府由烏(wu) 蘭(lan) 浩特遷至張家口。察哈爾盟是自治區人民政府所轄一盟。當時的察哈爾盟管轄正藍、鑲黃、正白、鑲白、明安、太仆寺左、太仆寺右、商都8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內(nei) 蒙古相關(guan) 旗合並調整,察哈爾盟下轄正藍旗、太仆寺左旗、明安太右聯合旗、商都鑲黃聯合旗、正鑲白聯合旗。1950年8月,內(nei) 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任命韓惠如為(wei) 察哈爾盟盟長。
1952年7月,隨著中央政府撤銷察哈爾省,內(nei) 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由張家口遷至歸綏(今呼和浩特)。
1958年10月1日,錫林郭勒盟與(yu) 察哈爾盟合並為(wei) 錫林郭勒盟 ,察哈爾盟建製不複存在。
五、結語
察哈爾盟自創立至結束,共存續了26年,終於(yu) 走完了它曲折的曆程,完成了其曆史使命。
察哈爾盟存續的基本軌跡是:1936年2月,在日軍(jun) 支持下,由企圖蒙古獨立的德王設置,其公署最初時設在張北縣城。在此後9年時間裏,它先後成為(wei) 偽(wei) 蒙古聯盟自治政府與(yu) 偽(wei) 蒙古聯合自治政府的組成部分。察哈爾盟人民受盡壓迫與(yu) 剝削,並與(yu) 日偽(wei) 軍(jun) 進行了堅韌的鬥爭(zheng) 。值得注意的是,察哈爾盟從(cong) 其開始設置,就沒有包括察哈爾右翼四旗,它並不能代表全體(ti) 察哈爾12旗群。
抗日戰爭(zheng) 勝利後,察哈爾盟得到解放,1945年8月八路軍(jun) 收複張家口後,建立了省會(hui) 設於(yu) 宣化的民主察哈爾省,察哈爾盟成為(wei) 察哈爾民主政府所轄的一個(ge) 盟。需要注意的是兩(liang) 個(ge) 問題: 一是此時的察哈爾盟管轄範圍有了重大變化,隻管轄8個(ge) 旗 ,其餘(yu) 8個(ge) 縣劃歸察北專(zhuan) 區;二是察哈爾盟實行了雙重領導 ,行政上歸民主察哈爾省管轄,實際工作由內(nei) 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hui) 負責。
1947年5月 ,內(nei) 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察哈爾盟正式劃歸自治政府管轄 。1949年12月內(nei) 蒙古自治政府改為(wei) 內(nei) 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並移駐張家口,察哈爾盟所屬八旗依舊歸自治區人民政府管轄。之後,其所轄8旗合並為(wei) 5旗。直到1958年,察哈爾盟與(yu) 錫林郭勒盟合並為(wei) 新的錫林郭勒盟,察哈爾盟終於(yu) 完成了曆史使命。